第七百一十九章 氪金是朱翊钧对战争的最大尊重 (第1/2页)
大明大同总兵官、宣府总兵官、大明京营副总兵、阳城伯、人称马王爷的马芳,年事已高,自万历六年生病后,就从京营副总兵上离任,在讲武学堂做了讲武学堂祭酒,培养了一大批庶弁将。
万历九年,因为战功,马芳被大明皇帝册封为阳城伯。
阳城伯马芳有两个儿子,其长子雅好文学,能诗擅长工书,常喜交游名士,附庸风雅,对父言戎事多不喜,常曰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打小不肯多操阅军马,作为武勋之家,却整日里和读书人搅合在一起。
马王爷戎马一生,对自己的长子的这种行为非常不喜,上奏禀陛下,其死后爵位由次子继承。
而马芳的次子,名叫马林,弓马娴熟,十岁时就已经能够飞纵驰骋,勇敢善战,万历二年就已经在营中效力,万历九年灭俺答,马林累军功升为了第三骑营的参将,领第三骑营三千兵马,是陷阵先登军。
马林不喜欢哥哥马栋,因为哥哥老是说,狗屁陷阵先登,不过送死罢了!
马林气不过,就会狠揍了亲哥马栋一顿出气,让他日后不必说了,这马栋还是要说,张口闭口贼配军,好男儿不以武事进显贵,只以文学博富贵,马林都被自己亲哥给气笑了。
他们的父亲马芳曾经是俺答汗的养马奴,若不是父亲勇武,多立战功,能有今天的阳城伯府?!
亲兄弟互相打架十分正常,马林勇武,哥哥马栋不习武艺,再加上父亲偏爱弟弟,哥哥马栋就只能挨揍,可从小到大,挨了那么多顿的打,马栋也从未改口。
万历六年时,父亲重病,而马林在保定府剿匪无法归家,万历七年事毕,马林匆匆回家,父亲脱离危险,让马林松了口气,让马林奇怪的是,这次哥哥居然再也不提什么好男不当兵的怪话了。
马林一问,差点被气炸,拿上长刀,就要找人讨说法!
哥哥马栋被人给羞辱了,往日阳城伯马王爷马芳余威尚在,这些读书人不敢胡说,对哥哥马栋非常的敬畏,等到马王爷病重,这些宵小之徒,就开始露出了本来的嘴脸,私底下把马栋叫做养马奴的儿子,被马栋给听了去。
哪怕是因为战功被皇帝封为了阳城伯,但马王爷在这些读书人眼里,还是俺答汗的养马奴。
马林要找人讨说法,而马栋拦住了他,因为马林仍在军营任事,去找这些贱儒麻烦,就是军扰民,马林回营是要被驱离,马林最后忍住了。
马林和马栋总是用拳脚辩论,但也不是没有自己的章法,他认为,两军相接,全恃将勇,将勇则兵亦作气随之,气壮而敢进,将既进,则兵亦鼓勇争先。
就是将领不是孬种,全军都不是孬种。
马林这么说,这么做,每战则冲锋在前,披坚执锐,为陷阵,为先登。
马林可开虎力弓,十矢皆能中,次日即可再战,他本人的勇猛能够支撑他的战法,但是让他比较郁闷的是,他打不过同龄人的李如松,李如松这厮,力气大也就罢了,耐力还强。
大明骑营一共有三个,自组建之初,就是以精锐著称,因为骑营拥有大明最顶尖的机动力,因为精锐,骑营也是大明唯一一支可以说走就走的军队,就是头天有令,第二天就可以立刻出发的快速反应军队,这是骑营的骄傲。
时刻准备着!
这句话是骑营的立根之本,在陛下需要的时候,骑营就能随时响应调遣,消灭一切胆敢进犯的敌人。
昨日骑营上下接到了命令,在十日之内,赶赴辽东,在一月之内赶制九连城,随时准备入朝作战,第二天,腊月二十五日,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鸽哨声伴随着号角声响彻军营,骑营在五更天时苏醒,在陛下赶到之前,就在校场集结完毕,静静地等候着。
大明皇帝的车驾来的比所有人预想的都要更早一些,德胜门的大门刚刚打开的时候,陛下的车驾已经缓缓驶出,抵达了武英楼内,并且在武英楼里完成了授印。
当号角吹动的那一刻,大明年轻的皇帝的身影,一身戎装,在烈烈冬风中,一步步走出了武英楼,这个身影对于京营锐卒而言,如此的熟悉,大明皇帝脚步坚定的来到了校场之上,站在了所有开拔锐卒的面前。
“大明军,威武!”
皇帝陛下言简意赅却中气十足的话,响彻了整个校场,依旧是熟悉的陛下,没有长篇大论,没有任何的豪言壮语,但就是用最简单的话,告诉这不和平的世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陛下,威武!”
骑营整齐划一的山呼海喝,在北大营响起,步营的弟兄们是非常羡慕骑营的,步营还要晚上半个月出发,虽然步营可以在老家过年,可骑营已经在征程中了。
“众将士,凯旋!”朱翊钧站在校场之上,最诚挚的祝福出发的大明军,能够凯旋。
“凯旋!”
朱翊钧看向了李如松,开口说道:“起一个吧。”
朱翊钧要李如松起个军歌,大明有好多首军歌,这些军歌都被德王朱载堉谱出了曲,在军营之中传唱。
李如松清了清嗓子,对着身边的亲卫,低声耳语了两声,才大声吆喝了一声:“预备,万人一心!泰山可撼!”
“万人一心兮,泰山可撼。”
“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令兮,身不自由。”
“号令明兮,赏罚信,赴水火兮,敢迟留?”
“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杀尽倭奴兮,觅个封侯!”
太常寺的乐班,随着将士们的齐声高喝,开始随着歌声不停的敲动着手中的乐器,恢弘大气的音色很快变激昂了起来,铁血肃杀之风,遍布北大营内外。
“六尺铁骨,铸成利剑,一寸丹心,融进山河。”
“终不悔,男儿当死于边野,百战回,何须马革裹尸还!”
“旌旗飘飘,军号嘹亮!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向前进!”
急促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朱翊钧站在校场之上,跟着军兵们一起唱着大明的军歌,目送着将帅军兵向着北大营车站而去。
这一次大明军,出征辽东,是坐铁马去,包括战马、后勤、辎重,全都是由铁马运输,不是腿着去。
升平四号铁马,马力只有区区四十八匹,铁马车一共就八节,前后两节是车头,一个拉一个推,剩余六节可以装送货物,每节可以装载约128人,人马辎重一共需要近百辆铁马,才能运送万人前往辽东,而且要沿途补水和煤炭。
虽然有许多的不便,但要问军兵喜欢如何行军,军兵会高声回答,坐车!
坐车虽然累,可走过去更累,坐车就是皇恩浩荡。
马林来到了铁马之前,看着已经在热车的升平四号,他对这东西又爱又恨,爱自然是节省了不少的体力,恨就是把骑营的风头都给抢了去。
“这吃煤的铁马,当真是征战利器,奈何这玩意儿一出,就显得我们骑营非常呆。”马林对着李如松笑呵呵的说道。
“留着点力气杀倭寇不好吗?这玩意儿是真的贵啊,你知道这玩意儿跑一趟辽东需要多少煤吗?一万六千斤,这头尾两个铁马就要吃掉三万两千斤的煤,一百辆,就要三百二十万斤煤。”李如松也是又爱又恨,爱是爱他减少了军兵负担,恨就是这玩意儿太贵。
不过全部由陛下买单,就没有那么恨了。
一趟光是行军,不算驰道营建、铁马、车厢制造,光是三百多万斤煤,就要花掉皇帝陛下三万银。
马林掐着指头算了算说道:“三万银,六万石的粮,算一算,不亏啊,要不然这一万骑营,人吃马嚼的跑到辽东去,就这一段路,就得七万石粮,草豆不算,里外里,陛下赚了一万石,用的越多,陛下赚的越多!”
“七万石不够,少说得八万。”李如松自己算了算,他叹了口气说道:“我快四十的人了,昨天被老爹给揍了,真的是烦人,你说咱们都爬到参将、副总兵这个位置了,还要考算学?而且是人人要过关,乖乖,这文化课给我上的,脑子疼。”
说到算学考校,马林立刻和李如松同仇敌忾了起来,感同身受,他也挨揍,他愤愤不平的说道:“学习,学习个屁!我昨天也被老爹给揍了,你说七十的人了,力气怎么还那么大呢!”
李如松和马林一样,都不爱学习,可是不学不行,要不然连军粮都算不明白,怎么带兵打仗?只能硬啃,按理说军中有账房先生,他们这些军将不需要,但军歌里有唱主将亲我,胜如父母,主将和军兵都要文化过关。
“如果能让我不学习,让我杀多少倭寇,我都乐意!”李如松笑呵呵的说道。
马林拍了拍车厢,回头看了一眼北大营,笑着说道:“你想得还挺美的呀,走了,去前线了。”
朱翊钧看到了皇叔朱载堉在北土城五凤楼的高处,摆弄着一个器械,这个器械至少有一张书桌大小,而且有一人多高,器械的头部,有个很长很大的笼头,这个笼头是皮革的,可伸缩样式,笼头挂在长木箱上,长木箱的尾部,有一个扶梯,朱载堉就站在尾部。
长箱的尾部,有一个棚盖,棚盖也是皮质,不透光,而朱载堉整个人就钻在里面。
朱翊钧能认出皇叔来,是因为他穿着亲王服。
“皇叔弄啥呢?”朱翊钧颇为疑惑的问道。
“画画,那是德王殿下的画板。”冯保看着朱载堉的方向,低声说道。
作为一个科学家,会谱曲的同时,也会作画,是非常合理的,朱载堉总是喜欢搞各种各样的发明,而这台器械,就是他最新的光学发明,取景画板。
冯保叮嘱了下小黄门,拿来了一张图纸,而后冯保握着图纸说道:“这是原理,光通过前面的凸镜,进入暗箱,物像在内置的反光镜倒影,将薄宣纸铺在倒影上,描出图像来。”
(暗室画板原理图)
“这是德王殿下的画。” 朱翊钧一张一张的看着朱载堉画出的草稿,这些画,都是朱载堉画的风景、山水、楼阁等物,每一件都是栩栩如生,每一件的构图,都非常的巧妙,每一件都是艺术品,而且有了近大远小的比例,让整个画面的比例更加协调。
但这些堪称艺术品的草稿,没有名字,可见朱载堉完成之后,对这些画都不是非常的满意,都是随手扔到一边,被司务整理成册。
朱载堉在绘画一途,选择了开挂,用光学影像映射的方式,让画面的比例更加和谐。
“走,去看看。”朱翊钧上到了五凤楼去,而朱载堉刚好拿着铅笔,从遮光棚里钻了出来,他看到了陛下,手里拿着卷好的画卷,俯首说道:“参见陛下,陛下圣躬安。”
“皇叔多礼了,皇叔这画,画完了吗?”朱翊钧询问朱载堉是否完成了援朝抗倭出征图。
朱载堉将画卷递了上去,有些腼腆的说道:“陛下,臣还没画完,就是个草图。”
朱翊钧打开了画卷,画卷的确是草图,大部分的人物就勾勒出了形状,但整个画面非常的完整,北大营的城墙轮廓上,有鼓架号角,旌旗在冬风中翻卷,皇帝在校场上目送军兵,军兵们井然有序的在开拔,而李如松和马林站在铁马之前谈笑,亲人在站台上送别,一些士大夫们在交头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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