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福建布政司舌战西乡从道 (第2/2页)
西乡从道曰:此事亦理所应办,亦望此三事早为办定,即可完结。牡丹社如何谢罪?还请贵司及早定夺。
潘霨道:牡丹社如能悔过,以后誓不弑杀,并将前年戕害琉球人尸身交出,即算谢罪。
西乡从道曰:我国用兵以来,费用颇多,原共筹银二百一十万元,现已用去一百二十万元,此费用如何算?柳原所提三条皆属易办,三条办妥,亦可退兵;惟耗费一项,有劳贵国贴补。
潘霨道:此费,吾国万难贴补!贵国擅自兴兵,应属费由自取。贵中将如若进退两难,只可致函柳原商酌。退兵之事既定,贵中将应先将各社之兵调回勿动,并知照贵国以后不必添兵前来。
西乡从道曰:均遵贵司所议,本督即当致书柳原,一面由厦门电报寄信回国,上禀以后不必调兵。
兵戎未起,钦差大臣沈葆桢喜曰:潘藩台以口舌代兵戈,倭国回兵之意起,我国抚番之事始,盖台事一大关键也。然倭国之人,狡诈善变,甘言懈我,此事不会就此了结;若有反复,非经决战不可。
潘霨道:沈大人所言甚是,倭人西乡从道气势汹汹、巧言令色,吾退一寸,其必进一丈。卑职已召土著壮勇五百人进驻凤山,以防不虞。
沈葆桢道:团练可助胜而不足救败,生番固可助官奈毫无伎俩。台地千余里,竟无一炮;军兴以来,吾国之兵向来设防重在消弭内患,无足以御外辱;倭兵将近四千,吾兵千余;守之极难,战则必败。
船政洋监督日意格道:台海之内,倭有战舰三艘,运输舰十三;一旦开战,倭国“龙骧”与“东”两艘铁甲战舰必定增援。“东”号铁甲战舰,排水量1358吨,装载1门口径280毫米前膛巨炮,舰体铁甲最厚处逾140毫米;“龙骧”号铁甲战舰,排水2571吨,装载2门口径160毫米、10门口径140毫米德国克虏伯野炮,舰体铁甲厚达125毫米。我虽有舰二十余,然炮、体、甲皆不及其。
沈葆桢道:陆海虽皆如此,然诸公勿惊,上月,本大臣已上疏吾皇,速联外交、速储利器、速储人才、速通消息。不日,吾援军必至。
潘霨道:我大清国最为凶悍之兵,当属李鸿章公之淮勇也!刘铭传之铭军万余,闲驻徐州,沈大人亦速奏请朝廷,速遣铭军来援。
沈葆桢道:潘大人入倭营之日,本大臣既已上奏吾皇。已接闽浙总督李鹤年公、福州将军文煜公函告,七日之内,吾8营悍兵必至台东,吾“扬武”、“飞云”、“安澜”、“清远”、“镇威”、“伏波”6舰即至澎湖,吾“福星”舰即驻台北,吾“万年”舰即驻厦门,吾“济安”舰即驻福州。速传本大臣军令,台湾道夏献纶专意于北,台湾镇张其光专职于台南,二公各率本部,扼要设防,以防冲突。但待吾铭字大军至台,即行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