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破城 (第1/2页)
1723年12月16日,午后二时,木尔坦城。
“轰!轰!轰!……”
萨班达.索诺瓦尔抱着火枪,蹲在地上,看着前方的木尔坦城在火炮一轮又一轮的轰击下,似乎在不断地抖动和摇晃,大块大块夯土在掉落,无数的碎石在迸溅,隐约中,仿佛还能听到城墙上的守军不时发出惨呼声。
在上午的一场战斗中,萨班达.索诺瓦尔所在的西州驻屯军在距离木尔坦城不到三公里的郊外,轻松地击溃了六千余暴民,毙伤俘两千余,剩下的也都狼狈地逃回木尔坦城。而西州驻屯军仅五人阵亡,二十二人负伤,损失微乎其微。
随后,大军迅速进抵木尔坦城下,在花费了不少时间修筑好临时营地后,便再次集结聚阵,开始准备攻城。
就在那队齐国陆军炮兵抓紧时间架设阵地时,一只巨大的气球升上了天空。气球下面吊着一个木篮,两个齐国炮兵观察员乘坐其中,除了为军队指挥官提供整个战场信息外,还为接下来的火炮轰击予以精准的校射指导。
萨班达.索诺瓦尔不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神奇的高空气球,在津门驻防时,只要进行部队对抗操演时,齐国人就会升起这种气球,为彼此双方提供进攻的准确目标。
他甚至还看到,齐国人曾试探性地将大量手掷炸弹搬到气球上,从空中发起对敌人的攻击演练。可是,在去年八月,或者是操作失误,或者是喷射的火焰引爆了炸弹,那个漂亮的气球被吊篮里巨大的爆炸引燃,化作一团天火,迅速地坠落地面。
这次事故,造成了三名齐国军人的死亡,其中还有一名校尉军官,让人唏嘘不已。后来,齐国人暂时停止了这种高空投掷炸弹的演练,而继续将它当做一种观察工具。
不过,在萨班达.索诺瓦尔看来,齐国人这种试验,是非常令人惊叹的。因为,敌人在面对这种高空攻击时,几乎没有任何应对的办法,只能被动地遭受空中“轰炸”。
甚至更进一步,齐国人还可以通过这种气球,携带大量的士兵,绕过坚固高大的城池,降落在城中防御薄弱处,从后面攻击敌人,继而瓦解他们的抵抗。
对齐国人,身为仆从兵的萨班达.索诺瓦尔内心深处并不排斥,甚至还有几分好感和亲近。他是一个印度教徒,但悲哀的是,他是首陀罗身份,一个位于第四种姓底层人士,生来就是污浊的人,被称作为“人中首陀罗,兽中马,都是运载的工具”。
在印度境内,四个种姓人群地位有别,尊卑悬殊。因为种姓的不同,即使住在同一个村子,也是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像萨班达.索诺瓦尔这种低种姓人群,甚至不允许经过高种姓人群的住宅,否则,可能会遭到牛粪人尿的袭击,或者暴力殴打。
当然,比他们第四种姓更为悲惨的人群是所谓的“不可接触者”,换一个说法,就是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就是扫地、清理厕所、处理动物的尸体。在农村,他们只准许居住在村外,或某一指定区域,不能和其他种姓的人使用同一口水井,无权进庙拜神。
在某些地区,甚至连贱民的影子、足迹也可能给其他种姓造成污染。贱民见了婆罗门,必须老远地匍匐在路旁,让婆罗门先过,贱民还须随身携带瓦罐与扫帚,瓦罐吊在脖子上,用以吐痰,扫帚用来扫地,以免玷污自己走过的路面。
然而,在齐国人控制的西州总督辖区内,这些严格的种姓制度却被有意无意地弱化了。《婆罗门法典》被废除,婆罗门部分种姓特权也被剥夺和限制,齐国殖民政府直接引用本土一系列法律,禁止基于种姓进行歧视和不公平对待。这些法律的实施为总督区的社会带来了法律秩序和人身保护,同时也间接为低种姓群体争取了一些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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