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明天就回辛特拉了! (第2/2页)
号手终于知道兰恩要干嘛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起来,迟迟不肯动手。
而兰恩也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浪费时间,干脆起手又打出一记【亚克席法印·魅惑术】,让号手陷入深度催眠之后。
随后,激昂、嘹亮而富有节奏的号角声就在兰恩的身后响起,而原本井然有序的尼弗迦德的阵营肉眼可见地乱了起来。
兰恩估量了一下自己体内剩余的魔力,发现就刚刚那一会,自己已经在本身魔法类天赋和魔药的双重作用下又把魔力回满了。
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消耗的话,也就只有心神了……
兰恩托起下巴,其实倒也没有。刚刚大杀特杀了一阵,又获得了这么多收获,自己整个人现在亢奋到不行。
那就再打一会,把形势彻底稳固下来。
一念至此,兰恩心中下定决心,身上亮起亮翡翠色的光斑,随后金芒一闪就出现在了利维亚的城墙之上。
此刻城墙上已经开始组织起像模像样的军阵了,兰恩带着【闪现】一显身形就引起了所有人的警觉,差点就有几个利维亚骑士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住手,都住手!这是辛特拉的兰尼斯特公爵!”
这声音很青涩,不是兰恩带过来的任何一个利维亚侍卫。他循声望去,看到了两个金发的半大少年。
他们看上去都不过十三、十四岁的样子,样貌相仿,同时也和米薇女王长得有几分相似。大一点的那个穿着规整的贵族服饰,小一点的那个则浑身着甲,一副骑士打扮。
此刻他们都是一脸惊喜的表情看着自己,尤其是那个骑士打扮的少年,眼睛里面都快要出现星星了。
兰恩歪了歪头,回忆之下明白这两人就是米薇女王的两个儿子。长子叫做维尔德,是那个标准贵族打扮的王子;次子叫安赛斯,是穿着铠甲的那个。
兰恩反手将湖女之剑插回剑鞘,可以看见两个王子——乃至周围所有的利维亚骑士——视线都随着金色符文长剑的轨迹运动,直到光芒消失在剑鞘中。
“两位殿下。”兰恩微微点头,没有行礼。作为公爵,他和米薇女王现在也可以平等对话,对两个王子保持最基本的礼貌就足够,不然反而有失辛特拉的脸面。
“想必米薇女王的侍卫已经将情况和你们解释了。你们的母亲现在就在那个方向。”兰恩指了指远方,雄鹰方片旗还没有在视线内出现,米薇女王和这边的距离还很远,“我们现在需要精诚合作,共同击退尼弗迦德人。”
“如果可以的话,请集结城内剩余的骑兵,我可以带队冲杀出去,和米薇女王两面夹击,共同……”
“当然,当然可以!”没等兰恩说完,二王子安塞斯身上的铠甲甲片都开始兴奋地互相碰撞。
“兰尼斯特公爵,我们都听过你的歌和诗,将队伍交给你我们都放心。然后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也能加入这支……”
大王子维尔德猛然把弟弟拉住,他轻轻咳嗽一声,说道:“兰尼斯特公爵请原谅我弟弟的失礼。我对……呃,是我弟弟,他对公爵仰慕已久,因此初次见面压抑不住情绪,还请见谅。”
他极力调整措辞,说道:“我们完全信任辛特拉的友谊,现在支援的队伍是公爵带来的,您对现在的战场情况也最熟悉。我相信利维亚的骑士们都会非常愿意跟随您一起去和我的母亲汇合。”
说话条理清晰,礼节周全,顾全大局,兰恩看着大王子维尔德点了点头。
如果兰恩没记错的话,维尔德王子其实和身在史凯利格的布兰之子——斯凡瑞吉一样,也是个“沉睡中的明君”。
虽然米薇女王一直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草包,但实际上是因为女王太过强势。在原本的历史上,利维亚陷落、米薇女王败走国外之后,独自留在国内的维尔姆一开始会为了利维亚平民的安全向尼弗迦德投降,一度成为傀儡。
但是他很快就侦破了尼弗迦德人的谎言,随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在抗击尼弗迦德的同时于地下联络自己的母亲,希望利维亚人迎回女王,共同赶走尼弗迦德。
兰恩觉得米薇之所以觉得维尔姆没有当国王的资质,是因为大王子把技能都点在了内政上。米薇女王在去北境开会的时候曾经让大王子带部队去剿匪,结果一塌糊涂;但是在利维亚陷落之后,维尔姆大刀阔斧地在国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新政策受到了米薇的肯定,哪怕女王重归利维亚之后也对这些政策予以保留。
虽然大王子不擅长军事,但是他也不乏勇气。前世游戏关于维尔姆有多个结局,如果米薇原谅了维尔姆,那么就是上述新政策被保留、母子重新认识对方皆大欢喜的结局;如果米薇不原谅维尔姆投降尼弗迦德的背叛,他也会在米薇归来之后转头抗击尼弗迦德,并且因此身中数箭,死在母亲的怀里。
比起斯凡瑞吉率领群岛打退尼弗迦德的战绩或许差了不少。但还是那句话,在北境优秀的国王匹配机制当中,维尔姆关爱百姓、精通内政、而且听劝,算是少有的明君了。
心思调转,兰恩的脸上不由露出微笑。他朝着两位王子点点头,转头叮嘱被自己带回来的利维亚骑士们。
“你们先整队,在城门口等我回来,然后一同出击。”
利维亚骑士一愣:“兰尼斯特公爵,您要去哪里?”
兰恩回头望向尼弗迦德的军阵,看向各个师、团最中间的大旗。
“我去再杀几个指挥官,给你们的女王尽量省点力气。”
话音落下,他在所有人敬畏的眼神中再次化光消失不见。
对尼弗迦德的第一次反攻,算是一个小高潮,今天结束。
很多人觉得拖沓,或许是有的,第一次写书,我接受一些关于我写法、文笔上面的指责和建议。
但是很多人觉得斩将夺旗,兰恩可以很干脆地直接杀死对方的总指挥,然后闪现走人,这就……
这么写很酷没错,我也想过这么写。但是怎么说呢,兰恩不是刺客,这更不是一次刺杀任务。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击溃军团的敌人,帮助米薇的联合王国以及亚甸稳住局势。
一个数万人的东部集团军,死一个总指挥,会立刻就大乱起来,溃不成军了吗?
如果是一支流寇,那没问题。但这可是从南打到北的尼弗迦德啊,还是原著中明面上战绩最凶的东部集团军……
算是对这段情节小小地解释一下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