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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夜路

  第二百二十五章 夜路 (第2/2页)
  
  今晚刚刚从路边“白捡来”的瓷碗和乌木。
  
  槐木制成的木剑“除魔”。
  
  陆沉通过贺小凉还给他的那颗蛇胆石,哪怕撇开世间蛟龙之属的心头爱不提,也肯定属于最上等的灵器材质。
  
  而齐先生留给自己的三方印章,都是最好的蛇胆石篆刻而成。
  
  李希圣馈赠的风雪小锥笔,以及一大摞材质珍贵的符纸。
  
  腰间那枚在法器中极为特殊的养剑葫,是绝大多数中五境剑修都要垂涎三尺的宝贝。
  
  两把暂时认可他作为主人的本命飞剑,初一和十五。
  
  所以陈平安独自走回屋子的时候,脚下带风,像极了没在路上遇见某某某的青衣小童。
  
  虽然暂时无法断定
  
  喝酒喝酒!
  
  养剑葫芦已经没了酒,陈平安就去跟客栈店伙计询问酒水价格,一听最差的胭脂郡土酿,一斤最少也要八钱银子,至于客栈的招牌胭脂酒,一斤要价十两,而且绝不还价!陈平安的酒葫芦能装下十来斤酒水,十斤最贵的胭脂酒,也才一百两银子而已!又不是一百颗山上神仙专用的雪花钱,不喝这样的美酒,对得起自己身上那一座座金山银山的灵器法器?
  
  于是陈平安果断要了十斤土酿烧酒。
  
  原本三人已经各自回屋,结果刘高华又来了客栈,先敲了张山峰的屋门,这位胭脂郡的天字号官宦子弟,当时满脸尴尬,身后还跟着一对郎才女貌的年轻男女,女子面容与刘高华有些相似,估计就是他姐了。把事情跟张山峰一说,原来是跟他们来讨要一点江湖儿郎的跌打药,说是柳公子今夜去看老神仙,人太多,又是夜路,就不小心摔了一跤,磕到脑袋了,脑子到现在还晕乎乎的,郡城内的药铺早已关门,他姐实在不放心柳公子,听说弟弟认识江湖豪杰和山上神仙后,就想着帮忙看看,千万别落下病根子,一切开销,她来付钱。
  
  道士张山峰便领着三人去了徐远霞的屋子,大髯汉子也爽气,给那位文弱书生看了看,说不碍事,看那女子不太情愿,汉子何等老辣,便笑着从包袱里掏出一贴清凉膏,让姓柳的书生贴在太阳穴上,保证药到病除,而且绝无后遗症。
  
  女子这才放下心来,坐在凳子上,柔柔的眼神,痴痴望向读书人,满是爱怜疼惜。书生就安慰他不用担心,咬文嚼字,文绉绉的。
  
  大髯汉子最受不了这些,看得直牙酸。
  
  张山峰虽然是出家人,但是凑热闹一点不含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立即跑去把陈平安扯过来。说是刘高华的姐姐,模样挺端正一姑娘,今夜带了个斯斯文文的读书人,估摸着很快就会是郡守府的乘龙快婿了。陈平安刚倒完酒,装满养剑葫,一屋子酒味和空酒壶,见张山峰不把自己抓去看好戏就誓不罢休的架势,因为不愿在酒的事情上露出马脚,就只好放弃练习剑炉的念头,跟着他去往徐远霞的屋子,等陈平安一进去,月下幽会的那对才子佳人,就不约而同地倒抽一口冷气。
  
  敌不动我不动。
  
  陈平安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屁股坐在桌旁,摘下酒葫芦开始喝酒。
  
  姓柳的书生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刘高华的姐姐,那个被才子佳人毒还不轻的女子,更是心虚,毕竟一个富贵门庭里的黄花大闺女,跟陌生男子私定终身只差一步,怎么看都不是可以拿出来说道说道的好事,虽说胭脂郡民风开放,可是一郡太守的嫡长女跟外乡书生搂搂抱抱,给人撞了个正着,若是熟人,恐怕明天半座郡城都要传开了。
  
  刘高华纳闷道:“怎么,你们仨认识?”
  
  还是姓柳的书生会瞎编,咳嗽一声,解释道:“今夜我与你姐姐在湖边散步,恰好遇上了这位公子,背负剑匣,真真正正是龙骧虎步,气概非凡,顿时被公子的气度折服,自然过目难忘,此时再会,荣幸之至!”
  
  书生对陈平安拱手行礼,眼神之中充满了祈求和可怜。当时他不过是见杏树底下的少年,小胳膊细腿的,便想着老天爷赏赐下千载难逢的机会,让自己英雄救美,若是错过,岂不是枉费了月老牵红线?于是就有了那么一场结局不太美好的“误会”。
  
  陈平安对此人谈不上太多喜恶,好感肯定是没有,便呵呵一笑,倒是没有揭穿书生的老底,算是留了回旋余地。
  
  说到底,陈平安还是不愿意掺和刘高华的家务事。
  
  这桩姻缘是好是坏,是良人美眷,天作之合,还是注定一场露水鸳鸯的孽缘,跟他没关系。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刘高华换成被陈平安当做真正朋友的道士张山峰,陈平安肯定要直言不讳,哪怕不当面说破,私底下也会跟张山峰提醒一声,就说你的未来姐夫,做人不太地道,不像是书香门第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到最后,据说是一路远游求学至此,这个姓柳的书生,在一场庙会偶遇刘姑娘的落魄寒士,竟是穷酸到了要跟人蹭住的份上,因为客栈已经实在腾不出空屋子,刘高华就在那边赔笑脸,求着大髯汉子和张山峰他们收留,这让徐远霞大开眼界,当小舅子当到这个份上,也算少见,不但没有嫌弃柳姓书生的家世,反而帮着姐姐隐瞒这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
  
  柳姓书生不敢跟陈平安住一间屋子,也不愿意跟大髯汉子待一起,总觉得自己细皮嫩肉的,大髯汉子这荤素不忌的模样,太吓人。就挑了那个最正常最顺眼的年轻道士,张山峰对此倒是没有意见。
  
  刘高华带着依依不舍的姐姐离开客栈。
  
  姐弟二人走在即将夜禁的寂寥大街上,刘高华在快到郡府家门口的时候,轻声道:“姐,我不太喜欢那个人,但是既然你喜欢他,我能做的都会做。如果有一天你发现错了,也别觉得有什么,天塌不下来,爹打骂也好,气急了做出了过火的事情也罢,到时候你都别怕,有我呢,我是你弟弟嘛。”
  
  女子轻轻踢了一脚弟弟,恼羞成怒道:“刘高华!你就不能念一点姐姐的好啊,说什么晦气话!”
  
  刘高华转头做了个鬼脸。
  
  女子故作惊吓状,嚷嚷着鬼呀,拎起裙摆,碎步跑向郡守府大门。
  
  刘高华叹了口气,快步跟上。
  
  刘高华突然停下脚步,猛然间转过头去,空落落的街道,再环顾四周,还是没看到任何异样,他摇摇头,继续前行。
  
  因为刚才这一刻,他觉得脖子后边和背脊都凉飕飕的。
  
  刘高华心里不断安慰自己,怕什么,自己是跟爹一起见过老神仙的人,还跟那位仙风道骨的老仙长当面聊过几句天,沾了那么些仙气,就算世间真有污秽的脏东西,比如古宅里的树妖那般,如今肯定也近不了身。
  
  在杂役关上府邸侧门的那一刻,远处一条僻静的空旷街道上,刚好有巡夜更夫开始敲更,只是不知为何,明明是三更天的时辰,却打着四更天的锣。
  
  在这座胭脂郡郡内的街上,沙哑声响幽幽响起,“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巡夜多年的目盲老更夫,手持铜锣,原本应该带着一位负责持梆敲更的哑巴同伴,多年配合,熟稔至极。
  
  但是老更夫并不知道,同伴换成了一位白衣女子,她一次次敲锣,锣面上都会有鲜血四溅,但是不等鲜血溅落在街面,就化作缕缕黑烟,迅速散去。
  
  目盲老更夫还是一声声嘶哑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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