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2) (第2/2页)
翌日,国藩升堂问案,再召拐犯与教民,审讯拐卖孩童及挖眼剖心事宜,是否确为洋人指使。
然教民虽身受大刑,却依然言之凿凿,矢口否认;均称习教已久,并无被拐情节。
曾国藩无奈,遂广贴告示,悬赏重金,询之津城内外,以求得力之人证、物证。
然宣示半月,却无一人揭榜指证洋人妄为,亦无一遗失幼孩之家控告有案者。
三口通商大臣崇厚道:启禀曾大人,以此看来,天津孩童骤逝,无关洋人事情,确属瘟疫所致。
曾国藩道:崇大人何意?
崇厚道:洋人枪击在先,津民斗杀于后,两厢似可相抵,然暴民肆意杀戮五十余人,此风万不能长,吾意,擒斩七八暴民以平民愤,裁撤天津道、府、县三官以悦洋人,赔偿银两以安人心。
曾国藩道:目下洋人战船到大沽口者,已有八九号,闻后来尚且不少,洋酋之心,一目了然。吾等非事事图悦洋酋以顾和局,然过错在我,不得不勉从以全大局。
崇厚道:事不宜迟,速将擒斩流放及赔偿事宜上奏朝廷。
曾国藩叹曰:洋人伤毙二十一人,吾即查拿此数,足与相抵。然百民斗杀,时过境迁,孰起杀心,孰下狠手,甚难甄别,惟有大刑伺候,查寻凶犯。
崇厚道:这有何难,私下可称,杀孩坏尸、采生配药,确属洋人所为,洋人罪该万死;先前斩杀洋人者,速来衙门领赏。
曾国藩道:以此行事,出尔反尔,愧对天津士民也!吾等密折奏请,流放之官吏,馈赠银两;处斩之人犯,亦要抚恤。
1870年7月20日,法国公使罗淑亚抵津,谓曾国藩、崇厚道:赔修教堂、厚葬丰大业、查办地方官,惩究凶手之余,务必将天津府县及提督陈国瑞三官员,正法抵命,否则大沽口外我方之军舰,即行便宜行事。
曾国藩道:赔修、厚葬、赔偿事宜,本大臣即行筹办;杀人偿命,吾国、贵国自古有之;本大臣即行擒拿行凶人犯,但等吾皇恩准问斩。至于天津府县官员及提臣抵命一事,本大臣万不能应允;然其等办案,前疏于防范,后又不能迅捕人犯,本大臣即行奏请吾皇,将其等革职,交刑部治罪,烦请贵公使静候确音。
罗淑亚道:曾大人情重刑轻,不和睦之衅,中国自开其端。
曾国藩道:法不责众,肆意妄杀,必生无穷之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