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郑平自污,刘备全明星战 (第2/2页)
“郑平狗贼,这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将我等赶尽杀绝吗?”
“我等无过错,岂能受此羞辱!”
“陛下昏聩,竟敢让郑平狗贼监国,可联名送往濮阳,请陛下罢黜郑平。”
“康成公的儿子,竟然如此残暴,郑家的家风都被败尽了。”
“河内司马防,一向有仁义之风,生的儿子怎么如此凶恶,竟跟郑平狗贼沆瀣一气。”
“.”
就在众公卿辱骂郑平时,祢衡忽然率禁卫军,将名单上的七十二公卿尽数抓捕入狱,同时将七十二公卿的罪状,当着许都士民百姓的面,一一宣读。
光是宣读罪状,就用了三天!
这些公卿世家,没有谁身上是干净的,想要收集罪状,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只不过,没有谁比郑平更狠了。
不仅要灭这七十二公卿在许都外的势力,还要公审七十二公卿,将其罪名公之于众。
如此一来,哪怕这七十二公卿还活着,名声也臭了。
郑平不杀这七十二公卿,但却要诛他们的心!
一时之间,许都的风向两极分化。
有支持七十二公卿的,痛骂郑平滥用监国之权。
有反对七十二公卿的,痛斥尸位素餐祸国殃民。
众多士子吵个不停。
郑平又令祢衡主持,将许都城中的众士子聚在一起,提供住宿吃食,让众士子尽情的辩论。
至于众公卿的联名书,在送往濮阳后就悄无声息了。
刘备如今在黄河北岸跟袁绍征战,压根就没去管许都的变故。
既然让郑平监国,刘备就对郑平又足够的信任。
伴随七十二公卿在许都城外的势力逐一覆灭,这群原本还嚣狂的公卿旧臣,逐渐变得害怕。
都过去一个月了。
前线的刘备竟然没有半点儿反应!
而舆论方面,也逐渐演变成了“尸位素餐和勤政克己”之争。
杨彪、马日磾等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输的!
斗不过郑平,众人的怒火,开始转向了司马氏,逼得司马防当着众人的面,宣布将司马懿从司马氏的族谱上除名!
同时,司马氏所有外在出仕的族人,也全部辞官回了河内,从此闭门不出。
“一盘散沙!”
丞相府。
郑平轻蔑的吐了口气,对这许都城的变故作出了最后的评价。
至于毁损的名望,郑平一点也不在意。
留下把柄自污,待刘备回来后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请辞。
如此一来,刘备可以借着大胜将公卿百官重新任命,彻底的让朝堂公卿变成刘备的亲信。
朝堂不稳,则天下不稳。
这一点,郑平早已看得通透。
“许都事了,接下来就看陛下的了!”将手头事交给诸葛瑾,郑平将目光放到了河北战事上。
诸葛亮得了贾诩的提醒,知道这一战要打的,不仅仅是袁绍,还有依附袁绍的河北世家豪强。
乱世的矛盾,大部分都是因为世家豪强大肆兼并土地引起的。
穷者无立锥之地,活不下去了,自然就会反叛。
富者兼并大量土地,觉得自己无人能制了,就会不服朝廷的政令。
想要解决问题,就要将这群兼并了土地,且不服朝廷政令的世家豪强,跟着袁绍一同败亡。
天下未乱的时候,世家豪强兼并土地都有各自的理由,朝廷很难寻到罪名,也很难去抑制土地兼并。
而现在,天下大乱,破而后立。
只要河北世家豪强都依附袁绍,那么朝廷就有足够的理由,以平叛的方式将这群世家豪强剿灭,然后将其土地收回归朝廷所有。
冬十一月。
七日。
吕布黄忠进攻黎阳大营,中荀谌埋伏计,大军溃败,沿途冲散后方营寨。
袁绍令文丑、淳于琼、蒋奇等大将,趁胜追击,一路追到滑县,连破刘备十阵。
十八日。
刘备兵被赌在黄河北岸。
诸葛亮聚兵布阵,背靠黄河抵挡袁绍大军。
“刘备真是愚蠢,竟然让陆逊小儿挂帅,还真敢玩背水一战啊。”袁绍连胜十阵,又见刘备兵阵势,不由大笑。
荀谌附和道:“陆逊的确有将兵之能,但却过于骄傲了,一个骄兵之计,就让陆逊忘乎所以,被明公连败十阵。”
“淮阴侯背水一战,是对手太弱,士气也未低迷,故而军士能奋勇当先,以一当十的击败赵军。”
“可如今,连败十阵的刘备军士,又能有多少士气呢?”
许攸亦是得意的抚了抚须髯:“明公,今日一鼓作气,生擒刘备,刘备纵然有六州之地,其部下也会如猢狲一般四窜。”
袁绍斗志昂扬:“好!本将亲自统兵,定要生擒刘备!”
然而袁绍不知道的是,刘备的军士士气看似低迷,却是纷纷憋了一口气,就等着这背水一战。
原本分了袁绍兵势的关羽、赵云、孙坚和张飞四路兵马,各自虚张声势,留下旌旗杂兵。
先登营、白袍营、破军营和锐士营,两万精锐已经悄然的返回了刘备本阵。
换而言之。
袁绍要面对的,不是士气低迷的刘备兵。
而是刘备麾下的全明星阵容!
先登、破军、白袍、锐士、射声、大戟、白毦、陷阵、狼骑.
以及,关羽、张飞、孙坚、赵云、黄忠、张郃、陈到、高顺、吕布、张辽、典韦、孙策.
虽说兵马人数不及袁绍,但战场向来都不是人多就能赢。
当兵马基数到了一定数量的时候,除非数倍的人数差距,否则是很难有人数碾压的优势的。
刘备,可是有十余万兵马,其中五万余都是单独成营的精兵!
“袁绍已经中计。”
“陛下,可以下令了。”
诸葛亮意气风发。
让袁绍连赢十阵,让关羽孙坚张飞赵云四营精兵暗中撤回。
看似简单的事,执行起来却是需要极强的计算力。
这些日子,诸葛亮的神经亦是紧绷。
如今,终于可以释放了!
(本章完)